初中初二

法——引領我成長的導師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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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如黑暗中的指路人,在成長的路上它不斷地教育着我們。

法——引領我成長的導師

小時候,法就悄悄地種在了我的心中。當我和爸爸過馬路的時候,正當我要向前走時,爸爸他那粗糙的大手拉住了我的小手,我們停在了原地。我對爸爸說:“我們怎麼不走了?”爸爸的眼睛對視着我的眼睛說:“你看到對面那根“棒棒”上的紅圈圈了嗎?那個叫紅燈,它亮了的時候,我們要停下來,等那個綠圈圈亮了後,我們纔可以過去。”沒等爸爸說完,我又迫不及待地問:“那又是爲什麼呢?”爸爸看着我,沉默了一會,又繼續說:“因爲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它是保護我們人生安全的。”但我看到對面綠燈亮時,我高興地拉着父親的大手向前走,還催促着父親說:“爸爸快走,這是法。”從此,法在我心中是那麼的神祕。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學到了更多的法,它不斷地教我什麼事該怎麼做,什麼事不該怎麼做。現在我還認識了許多法的好朋友,比如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在零碎的時間裏,我總是時不時地去探望它們,看到它們,我感到無比自豪,同時我也對那些違法亂紀的少男少女們惋惜。

就在前不久,在《普法欄目劇》頻道我看到了一個16歲的中學生肖某,肖某爲了他那所謂的“義氣”,在一遊戲廳內找到了與自己兄弟有過節的羅某,肖某將對方砍傷後逃離現場。事發後肖某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便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最後肖某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並附帶民事賠償受害人羅某醫療費、營養費等用費共計9萬8千多元。

從這次肖某的教訓中,我明白了衝動是魔鬼,人有時面對選擇時,必須冷靜思考,有的是事是可以彌補的,而有些事卻是無法挽回的,不要走錯一步,而使我們悔恨終生!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當我們在公共場合喧譁時,我們就違反了《公共管理法》;當我們偷看別人的信件時,我們就侵犯了他人的隱私;當我們謾罵別人時,我們就侵犯了他人的尊嚴;當我們打傷別人時,我們就犯了傷害他人罪。

我們要知法守法,用法律法規來約束我們的行爲,讓法在我們心中,在發的保護下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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