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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觸及的大網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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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大網,但卻又令人望而生畏。——題記

不可觸及的大網作文

“法不留情”"法外開恩"是一對觀點相反的詞語,但哪一個纔是情與法的真正關係呢?

在我看來,“法不留情”就是鐵律,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違背法律,否則就應受到相應的處罰。材料中瀋陽的潘先生第一次因情況着急而違規停車,交警也給了應有的處分。但他卻又第二次違停,法律意思淡薄,還竟給交警留紙條請求給予同情。這種行爲分明是知法犯法,他有想過這樣做方便了自己卻麻煩了他人,如果出現交通堵塞等情況應怎麼辦。車上貼的紙條又恰恰被給他貼第一張罰單的交警看到了,選擇不對潘先生貼罰單並對其孩子送上祝福。

交警對潘先生法外開恩是出於對他的理解,可潘先生他自己只顧想着自己,絲毫不替別人考慮,沒有想過他這樣違規停車會給他人帶來不便之處。對於第二次違規的她就應受到相應的懲罰,而不是就那樣過去了。交警的做法更加深了潘先生這種隨意無視交通法規的氣焰,是不可取的。

據報道,有位犯人原爲中國鋼琴少年的大賽的獲獎者,父母也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所以他從一出生就自帶“明星光環”“優秀少年”等一系列稱號,可謂是多才多藝的青少年。在其十五歲時因打架鬥毆被留校看守一年,可一年過後不久,他又因犯強姦罪被捕入獄,獲刑數年。就意味着他大把的花樣年華,青春時光都要在監獄裏度過了。他爲自己辯解說道,他還小,是個青少年,不懂法律,希望能對自己“法外開恩”。可是,他的幾句辯解就能彌補他人身體心靈上永久的創傷嗎?當然不。所以他的辯解是徒勞的。

法外開恩對象應是無知無心犯下的小過錯但是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才可施行的。若你不小心誤殺了人難道會因你的無知而不追究你嗎?當然不。

法律就是一張大網,看似無形,可當真正觸碰到了之後會感到一種撕心裂肺的後悔。所以,我們當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明確人情與法律並不是一回事,要守好這張令人望而生畏的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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