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日記本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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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摞摞作業從陰暗的角落被搬出來,挨個清點。整理到一半,從試卷中間發現一本粉藍色的日記本,遺落在那年夏天的記憶在腦中重現……

日記本

應該是二年級的暑假,老師要求每天寫日記,每篇150字左右。這個要求放在那時候並不算難,只是每天堅持對我來講並不簡單。那時候我認爲日記就是記錄生活的,憑空想象的一個字都不能加進去。而且日記記錄的應該是有趣、歡樂的時光。暑假趣事確實很多,但也不是天天有。所以,暑假過了一小半的時候,寫出來的日記也就兩三篇。

後來,我發現日記本上的大段空白後,我開始着急。日記自然要補好,但許多事對應哪一天,我已經記不清了。那時有人告訴我,日記不一定要寫事,還可以寫物、寫人,甚至隨便編故事。

聽到話後的第一秒鐘我是反抗的,可想到也無法寫事,我就半信半疑地帶着無奈與不安寫下了我第一篇隨意編的故事。寫完後,我看到字數足夠,也就滿足了。

後來,我經常是隔三差五地寫一回。由於記不清前幾天的事,而且近兩天也沒什麼好寫的,我就一直寫花。桃花、梨花、杏花、一串紅、迎春花這些春夏季開的花經常作爲我補日記的“殺手鐗”。實在想不到事情可寫的時候,就找一種沒寫過的花,想辦法看看它的外形,然後在本子上寫寫它的顏色、形狀,一篇日記就出現在了本子上。

雖然有了數量,質量卻讓日記一落千丈。內容是最普通的,每個字也七扭八歪,以至於後面老師的評語都是連用幾個感嘆號。

那段歷史將永遠不會重現,但它會被一直珍藏在內心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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