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

一場奇特的官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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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4月10日,一場森林與火的官司在法院開庭審理。

一場奇特的官司

原告森林和被告火均準時出庭。

法官詢問原告:“原告,你爲什麼要起訴被告?請闡述你的理由。”

原告痛心疾首,激動萬分:“法官大人,被告一次次摧毀了我們原本幸福平靜的生活,毀壞了我們鬱鬱蔥蔥的家園。我們實在沒辦法忍受了!”

“哦?那是怎麼回事呢?”法官繼續調查。

“法官大人,火一旦燃着,就容易引起火災。許多森林事故就是因火而引起的,看着火兇猛殘暴地吞噬綠色,肆虐之後只剩下焦黑的枯樹,裸露的泥土,以及奄奄一息的生靈,我就痛不欲絕啊!您說,火是多麼的可恨啊!”原告說着說着,便潸然淚下。

被告一聽,頓時着急了,他高聲反駁道:“法官大人,罪不在我啊!我是冤枉的!衆所周知,我本身是不具備作惡意圖的。主要是看使用者的方法正確與否!善於用火,人們可以用我來照明,煮東西吃,驅寒,好處可多了呢!至於森林指責我毀壞他們的家園,我也是迫不得已的啊!還不是因爲個別人類的不良素質和淺薄的防火意識所造成的嘛!真的不關我的事啊!請法官大人明鑑!”

“就是嘛!如果人們不在野外燒紙錢,不在野外抽香菸,不在野外亂燒垃圾,不在野外用火驅獸,哪裏會發生這麼多火災呢?可見,罪魁禍首是使用者——人類,而非我——火本身啊!森林兄,你覺得呢。”火繼續慷慨陳詞。

法官聽了,也不禁深深地點頭,承認被告說的很有道理。而一旁的原告,他細細體會火所說的話,發現的確如火所言,一切的罪責在於人類。

原告森林漸漸平復了心情,鄭重其事地說:“是的!我覺得火做出的解釋十分合理。如果人們能夠安全用火,提高用火防範意識,就能減少火災的生!這事,的確不能只怪你,火!”

“法官大人!我決定撤訴!”原告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我知道最大的責任還在人類身上!我決定要將人類告上法庭,請求法律還給我們森林一個公道!”

法官聽了,用錘子重重一敲,宣佈:“本法官宣佈,本次森林和火的官司正式撤訴。擇日對森林和人類的官司進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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