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

我的動物朋友作文參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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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養了只綠色的和尚鸚鵡叫泰樂。

我的動物朋友

泰樂是我7歲時爸爸給我買的。因爲我喜歡《荒野求生》電視節目的贏家叫泰樂,所以我給它起名叫泰樂。

泰樂有着一對炯炯有神的眼睛。以眼睛爲分界線,眼睛的上方是一個綠色的斗篷,又綠又長,一直綠到了尾部。眼睛的下方是米黃色細絨毛。軟軟的絨絨的。泰樂的腹部是一個像動畫片裏龍貓的肚子,灰色中夾雜着幾分米黃,又肥又胖。藍色的翅膀尖又細又長,蓬鬆的羽毛讓人時不時想去摸一摸。走起路來一搖一擺,頗像一隻胖嘟嘟的企鵝。非常可愛!

它是隻聰明的鳥兒。給它一個不害怕的新玩具或食物。它一定用腳抓起它們搖一搖,聽一聽有沒有聲音。然後再用嘴小心的咬一下確認它們能不能吃。它愛玩鈴鐺,所以它會先搖一搖,聽聽有沒有聲音。

它還是個“淘氣包”每當人不在時,它就會左看看右看看。見沒人,就行動起來。首先它會飛到我的工具箱上,玩一玩計數器。爬到文具盒上,再跳到水彩筆盒上。發現走錯路了,又連忙掉頭飛到一個裝夾子的盒子旁,剛想“偷”個夾子,看見有人回來了。慌張飛到鳥籠上。假裝叫喚着迎接你。

它喜歡和人一起玩耍。但是它也喜歡咬東西。給什麼咬什麼。所以我每次和它一起玩耍時,爲了不被它咬傷,都會把手伸進衣袖裏裹着,再伸過去到它面前,讓它站在手臂上玩。

有時它非常膽小。見到家裏來了陌生人。它會驚恐的飛進鳥籠裏,讓自己緊緊的貼着鳥籠的最裏邊。生怕別人把它捉走。

每當它看見自己最喜歡吃的米飯時,會不顧一切的飛過去。就拿上次說吧!我的爸爸手指上拿了一粒米飯。泰樂一看着急的好像熱鍋上的螞蟻,不停的點頭哈腰討好老爸。希望老爸馬上把那粒米飯送給它吃。老爸卻不肯給它。一直教它說“泰樂”。這時的它哪有心情學這個?米飯離它嘴有1釐米遠,它的左腳在後面,用力蹬着,右腳在前面用力傾斜着脖子伸得老長,眼睛目不轉睛的盯着那粒米飯。突然,泰樂用最快的速度飛到老爸手上。腳抓着老爸的手指,用嘴狠狠地咬走了那粒米飯。同時老爸的手也被咬傷了。

泰樂經過學習會說很多話了。如:“恭喜發財”、“你好”、“早上好”等等。不過叫的最多的還是它自己的名字。它很聰明吧?!

泰樂給我們家帶來了無限的歡聲笑語。我愛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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