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五年級

生活中的法律二三事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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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老師在班上開了一個以“生活中的法律”爲主題的班務活動,朵朵老師讓同學們思考一下,生活中哪些事情與法律有關。

生活中的法律二三事作文600字

首先發言的是丁丁,他說:“我每天出門遛狗,都會栓好狗繩再出門,可鄰居家的狗狗出門時都不栓狗繩,他們這樣做是不是違法呢?”朵朵老師說:“不給狗狗栓狗繩雖然不違法,但很不安全,如果狗狗受到驚嚇很容易傷到人的。如果狗狗傷害到了別人,狗主人是要承擔全部責任的。”“好的,我會提醒鄰居,謝謝老師。”丁丁說。“沒事,大家要注意安全,如果一旦被狗狗咬傷,必須第一時間去醫院注射狂犬疫苗。”朵朵老師提醒大家。

過了一會兒,欣欣說:“老師,我週六的時候去了烈士紀念館,看到幾位小男孩在烈士雕像前追打嬉鬧,有的還爬上烈士雕像用腳踩在烈士雕像的肩膀上,請問他們這種行爲是違法嗎?”朵朵老師對欣欣說:“這種行爲雖然不違法,但不道德。政府將烈士雕像擺放在公共場合,爲的就是讓國人銘記歷史,大家應該對烈士雕像有着崇高的敬意,而不是在雕像面前嬉戲打鬧,更不能用腳把雕像踩在下面,這種行爲必須受到制止和譴責。革命先烈們爲國家頭顱,灑熱血,纔有我們的幸福生活,我們必須時刻懷着崇敬的心情,感懷先輩,努力學習,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此時,下課鈴響起,朵朵老師說:“請大家把昨天的作業交上來,我要看看家長是否簽字?”小風小聲叫苦起來:“完了,完了,昨天忘了叫爸爸簽字了,只能模仿爸爸簽名了。”小美看到後,趕忙制止道:“不能模仿家長簽字,這是不誠實的表現!”朵朵老師嚴厲地說:“在工作和生活中,如果模仿他人簽字從事某種非法活動那是違法的。這次家長沒簽字沒關係,下次注意。”小風低下頭向朵朵老師道歉:“朵朵老師,對不起,我錯了。”

朵朵老師告誡我們:法制社會,無規矩不成方圓,生活中我們處處需要約束自己,要做個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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