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

我當了一回小老師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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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作文課,是讓我們當一回小老師。同桌交換修改上週老師佈置的作文。而今天我修改的作文,真是一言難盡。

我當了一回小老師作文300字

我拿來作文本,第一眼就發現了他作文的分段不對。於是,拿起紅筆,毫不留情地給他分了個段。然後習慣性地咬着筆頭,繼續審視,又發現了一個錯誤,準確來説是兩個錯誤,第一是把頓號寫成了逗號;第二是在“等等”前面又加了個逗號。我很細心地用紅筆圈好予以改正。緊接着,我又發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錯誤。你説他不會寫的字寫拼音可以吧,但這拼音又寫錯了。隨後,我發現了一連串的錯別字:“得”寫成“很”;“發明”寫成“發現”……我最不理解的是:“發現了火炮、對聯、燈籠”,“發明了掛燈籠”。發明和發現兩個詞的區別很大的,這“掛燈籠”啥玩意?不就是燈籠嘛。另外的錯誤就是故事和人物張冠李戴,這就是硬傷了。

哎!當回小老師可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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