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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振鐸《貓》讀後感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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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胡老師再度帶領我們去感悟鄭振鐸先生《貓》。昨天是悟貓,今天則悟人。這一堂課下來,胡老師給大家留了一個問題:在課文第29自然段中發現貓吃鳥的不能是張媽,而是李媽呢?經過我與同學們激烈地討論,得出了個結論,讓我慢慢道來。

鄭振鐸《貓》讀後感600字

首先,我們先分析下張媽。她是家裏的保姆,這一類人屬於社會的最底層。而我們推斷張媽她曾經看到了鳥被貓吃掉了,她爲什麼沒有說?可能有兩個面的原因:第一,我們可以將目光轉移到課文18自然段,妻子當時千叮嚀萬囑咐地交代張媽要看好貓,可沒過幾天芙蓉鳥就死了一隻,作爲保姆的張媽,因爲沒有看好鳥,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自己也可能因此丟掉了工作,這是張媽自己所考慮。第二,我們從前面幾個段落可以看出張媽其實也不大喜歡貓。但是她可能確實到貓吃芙蓉鳥,可那隻貓並不是自己家的貓,而是別家的貓。所以當家里人推斷定是那隻花白貓時,她選擇了默默無言,她怕,怕因爲她的一些言語,給那隻本就不幸福的貓找麻煩。這是張媽爲貓考慮。

然後,我們再分析一下李媽。李媽也是家裏的保姆。而她也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她也許並不在場,可能聽其他人給她講述了個表面,只知道貓吃鳥,但並不知道具體是哪隻貓。所以後來她看到貓吃鳥時說了一個“又”字就可以說通了。第二,她第一次時也在場,而且與張媽都目睹了貓吃鳥,但大家過來時,爲什麼她也沒有說出實情,因爲她與貓一樣可憐,張媽也一樣,她們與貓一樣,都無權辯解,也正因爲她們的無權辯解,才導致了“我”錯怪了貓,以致後來貓的傷亡。

最後,作者在最後一段中說道:“自此,我家永不養貓。”突出了作者得知真相後的後悔與自責,呼籲人們:僅僅依靠一點,可疑的跡象就主觀、臆斷的得出結論是錯的,依靠自己的強勢和暴力隨意懲戒,只會傷害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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