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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精選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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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精選6篇)作文

全縣各相關收費主體: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支持廣大市場主體減負紓困、健康發展,加快推進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工作,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__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__省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做到依法經營、合規收費。

二、各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向社會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規定、服務內容、服務規範、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提供服務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者收費後減少服務數量、降低服務質量。

三、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減免政策,不得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利用行政權力指定服務、強制收費;不得將應由自身承擔的職責委託給下屬單位或者第三方機構,轉嫁成本、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收費;不得違規收取涉企保證金。

四、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不得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者利用行政機關委託事項違規收費;不得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帶,濫用行政影響力、解釋權,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個人入會、接受服務並收取相關費用。電子政務平臺等中介機構不得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術維護費、服務費等名義向市場主體收取經營服務性費用。

五、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經營主體要規範代徵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嚴格落實國家、省有關惠企利民政策,規範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價格行爲,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禁止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

六、各金融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國家及總行層面降低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等優惠政策,在信貸、助貸、增信等環節不得與貸款捆綁強制收費,不得利用貸款優勢地位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等。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佈之日起,各收費主體應認真落實收費主體責任,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規範價格行爲。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涉企收費監管力度,嚴厲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爲,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市場監管部門將暢通12315平臺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積極推動社會共治。

篇二: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各涉企收費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涉企收費主體:

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進降費減負決策部署和《中共__省委、__省人民政府關於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意見》《中共__省委、__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規範涉企收費行爲,創建一流營商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現就規範涉企收費行爲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__省收費管理條例》《__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做到誠信經營、合規收費。

二、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範圍、對象、服務內容、減免規定以及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不得在收費目錄清單之外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期限、重複收費、分解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或者不執行收費優惠政策,不得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停止執行的收費項目。

四、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應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時限、浮動幅度、標準等內容,嚴格落實收費減免優惠措施,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不得提前或者推遲執行,不得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收費或者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收費,不得對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

五、屬於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定價,並根據經營條件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

六、相關重點行業、領域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1、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制入會和強制收費,不得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不得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不得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

2、行政審批過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務機構要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不得藉助行政資源和壟斷性以及利用電子政務平臺違規收費,不得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捆綁服務、強制收費;行政機關不得指定或者推薦中介服務機構,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

3、商業銀行要嚴格執行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對明令取消、暫停或者減免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不得利用開展中間業務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者少服務,不得利用貸款優勢地位捆綁服務並強制收費或者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等。

4、機場、港口、鐵路、公路等交通物流領域涉企收費主體不得有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減免優惠政策、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以及價格欺詐等行爲。

5、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經營主體要全面落實收費政策要求,規範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收費行爲,停止收取明令取消和沒有政策依據的收費項目。對非電網直接供電用戶,供電主體要嚴格執行現行國家、省有關電價政策,不得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不得以電費爲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

七、其他涉企收費主體不得有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對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不執行收費優惠政策等行爲。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__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依法依規處理。

全市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要求,認真落實收費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違規收費要立即停止收費,及時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確保整改到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責,加大對所屬各收費主體的監管力度。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認真落實行業主管職責,加強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發展改革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密切協同配合,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涉企收費行爲,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例公開曝光。暢通12315平臺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積極推動社會共治。

篇三: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各涉企收費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涉企收費主體:

爲貫徹落實中、省、市推進降費減負決策部署,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行爲,優化營商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現就規範涉企收費行爲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做到誠信經營、合規收費。

二、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範圍、對象、服務內容、減免規定以及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不得在收費目錄清單之外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期限、重複收費、分解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或者不執行收費優惠政策,不得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停止執行的收費項目。

四、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應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時限、浮動幅度、標準等內容,嚴格落實收費減免優惠政策,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不得提前或者推遲執行,不得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收費或者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收費,不得對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

五、屬於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定價,並根據經營條件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

六、相關重點行業、領域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一)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不得收取已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利用行政權力指定服務、強制收費;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者少服務;政府部門不得將應由自身承擔的職責委託給下屬單位或者第三方機構,轉嫁成本、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收費等行爲。

(二)行業協會商會不得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者利用行政機關委託事項違規收費;不得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帶,濫用行政影響力、解釋權,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個人入會、接受服務並收取相關費用。電子政務平臺等中介機構因行政管理需要,不得以技術維護費、服務費等名義向市場主體收取經營服務性費用等行爲。

(三)交通物流領域涉企收費主體不得有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減免優惠政策、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高價救援、高價維修等行爲。

(四)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領域工程安裝、維護維修價格要嚴格執行清單管理,做好收費清單公示,明碼標價,不得在清單外收取其他費用。轉供電主體收費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不得有在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等行爲。

(五)商業銀行要嚴格執行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信貸、助貸、增信等環節與貸款捆綁強制收費,中間業務不得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得利用貸款優勢地位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等行爲。

七、其他涉企收費主體不得有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對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不執行收費優惠政策等行爲。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__省價格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依法依規處理。

全市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要求,認真落實收費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違規收費要立即停止收費,及時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確保整改到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責,加大對所屬各收費主體的監管力度。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認真落實行業主管職責,加強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將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查處羣衆、企業反映的涉企違規收費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構成違紀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篇四: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__縣各相關涉企收費主體: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規範涉企收費行爲,推動各項收費政策落到實處,根據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現就涉企收費行爲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__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做到誠信經營、合規收費。

二、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向社會公佈收費項目、範圍、對象、標準、期限、依據、減免規定、服務內容、執收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屬於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項目,應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時限、浮動幅度、標準等內容,嚴格落實收費減免優惠措施,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或自定標準收費,不得提前或者推遲執行,不得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收費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收費,不得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

四、屬於市場調節價項目的經營服務性項目,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定價,並根據經營條件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

五、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不得在收費目錄清單之外或分解收費項目收費,不得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費標準、提前收費、延長收費期限、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或不執行收費優惠政策,不得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

六、嚴格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收費。行政機關不得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中介服務機構要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不得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捆綁服務、強制收費。

七、各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經營主體要全面落實收費政策要求,規範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收費行爲,停止收取明令取消和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項目,糾正強制性收費,推動降低偏高收費標準。

八、各商業銀行要嚴格執行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對明令取消、暫停或減免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開展中間業務不得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得利用貸款優勢地位捆綁服務並強制收費或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等。

九、行業協會商會不得依託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藉助行政權力搭車收費或轉嫁政府部門委託事項費用。

十、嚴格規範交通物流領域收費。機場、鐵路等領域不得有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或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爲;船公司及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中介機構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不得有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爲。

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提醒告誡書要求,落實收費主體責任,開展自查自糾,並對自查中發現的違規收費要立即停止收費,及時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確保整改到位。市場監管部門將集中執法力量對涉企收費領域開展重點檢查,對提醒告誡後仍不整改的將依法嚴查,並適時公開曝光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

篇五: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全市各相關收費主體:

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推進降費決策部署和省市場監管局《關於開展20__年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護航企業減負擔穩發展的通知》(__市監競爭〔20__〕__號)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行爲,助力企業紓困增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打通惠企收費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20__年7月1日起實施)《__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__價格條例》《__省定價目錄(20__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做到依法經營、合規收費。

二、各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向社會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規定、服務內容、服務規範、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提供服務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者收費後減少服務數量、降低服務質量。

三、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優惠減免政策,不得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利用行政權力指定服務、強制收費;不得將應由自身承擔的職責委託給下屬單位或者第三方機構,轉嫁成本、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收費。

四、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不得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者利用行政機關委託事項違規收費;不得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帶,濫用行政影響力、解釋權,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個人入會、接受服務並收取相關費用。電子政務平臺等中介機構不得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術維護費、服務費等名義向市場主體收取經營服務性費用。

五、各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經營主體要規範代徵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嚴格落實國家、省有關惠企利民政策,規範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價格行爲,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禁止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

六、各金融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國家及總行層面降低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等優惠政策,在信貸、助貸、增信等環節不得與貸款捆綁強制收費,不得利用貸款優勢地位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等。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佈之日起,各收費主體應認真落實收費主體責任,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規範價格行爲。市場監管局將對加大對涉企收費監管力度,嚴厲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爲,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若發現各收費主體存在價格違法行爲,可通過12315平臺投訴舉報,也可撥打市長熱線12345進行投訴舉報。

篇六:關於規範涉企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__區各相關涉企收費主體:

爲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推行減稅降費系列的決策部署,規範涉企收費行爲,推動各項收費政策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__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向社會公佈收費項目、範圍、對象、標準、期限、依據、減免規定、服務內容、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屬於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項目,應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時限、浮動幅度、標準等內容,嚴格落實收費減免優惠措施,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或自定標準收費,不得提前或者推遲執行,不得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收費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收費,不得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

三、屬於市場調節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應當根據經營條件建立健全成本覈算和內部收費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科學地制定收費標準。

四、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不得在收費目錄清單之外收費,不得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費標準、提前收費、延長收費期限、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或不執行收費優惠政策,不得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

五、嚴格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行政機關不得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中介服務機構要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不得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捆綁服務、強制收費。

六、行業協會商會不得依託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藉助行政權力搭車收費或轉嫁政府部門委託事項費用。

七、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口岸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不得借疫情防控強制服務收費。

八、嚴格規範交通物流領域收費,公路、鐵路等領域不得有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或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爲。

九、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經營主體要全面落實收費政策,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規範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收費行爲,對明令取消和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項目停止收取。

十、各商業銀行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對明令取消、暫停或減免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不得在中間業務出現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不落實中小企業優惠政策等行爲,不得利用貸款優勢地位捆綁服務並強制收費或轉嫁抵押登記費、抵押評估費等行爲。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佈之日起,各涉企收費主體應積極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收費主體責任,對自查中發現的違規收費要立即停止收費,及時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確保整改到位。市場監管部門將集中執法力量對涉企收費領域開展重點檢查,對提醒告誡後仍不整改的將依法嚴查,並適時公開曝光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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