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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孔乙己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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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鎮的咸亨酒店裏,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讀孔乙己有感

高大身材,青白臉色,皺紋夾傷痕。之乎者也,固執己見,落衆人笑柄。當他穿一件好似十幾年沒洗過的破布長衫出現在店裏櫃檯前,衆人都提了精神,因爲人人都可以捻起這個讀書人的一點笑話作爲談資,這時連空氣都變得快活起來。

他不過是沒錢吃飯喝酒,不過是說些叫人聽不懂的話,不過是又跑去偷竊被人給打了,在那樣混亂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環境裏,這些算不得稀奇事兒,唯獨他在衆人笑裏來,笑裏走。窮人不笑窮人,人笑他窮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長衫便是最好的證明。

這長衫,他不曾脫過,他不想脫,他也脫不掉。何以使他對長衫情有獨鍾?

店中人笑孔乙己臉上的傷疤,這一定又是偷盜被打了,他卻理直氣壯,讀書人偷書不能稱之爲“竊”,這句極富諷刺意味的話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讀書人,讀書人哪個不穿着長衫?但他連秀才都沒有考中,也沒有功名利祿,誰認可他讀書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教條,他硬是要將自己塞進社會的上流。他以爲穿長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書也不能稱作竊,至於傷,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衛高尚人格的標誌。他既要做爲人尊敬的讀書人,又難以將生活過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長衫來麻痹自己,逃避現實,活在泡沫般的夢境裏。

幸運的是,他並不單純是個穿長衫,同街頭混混混爲一談的人,長衫也帶給他爲讀書人的原則和善良。來店裏,他從不賒賬,間或沒有現錢,他也會在小黑板上記一筆,不出一月便能還清。他教小孩子們認字,窮困潦倒的他買茴香豆,一顆一顆分給孩子們吃。咸亨酒店裏,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錢的人,可是除了他,誰還給孩子們買茴香豆?當孩子們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時,他笑眯眯地拿起書讀,一個和藹的老頭躍然紙上。或許是這身長衫,讓他在面對孩子和學問時,釋放出他壓藏已久的責任與擔當,重新喚醒他關懷天下的大情懷,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讀書人。

世人都說他迂腐至極,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我恰恰以爲,長衫又是他爭的一大證明。

沒有得到科舉的認可,所以長衫是他苦讀的唯一見證。平凡而貧窮的孔乙己如何能輕鬆放下科舉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會討求最後一點自尊,無論如何不肯放下讀書人特有的清高本質。即使沒有經濟來源,也不願靠勞動賺取錢財,他寫字是爲了做學問,而不是拿去賣錢。他當然明白自己的境況,長衫給他的幻境又能維持多久?當他飢餓疼痛地趴在酒店門坎上,渴求一杯溫酒時,掌櫃的只記得他還欠着錢。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長衫展示自己的與衆不同,換來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會裏爭得自己的位置,可是連這點自尊也被蹂躪踐踏。終於他閉上了眼睛,不用再這麼疲憊。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憐。長衫給他帶來的,是令他不至於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內心責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與嘲笑,還是捆綁他直至死亡的枷鎖。

我不禁悵然若失,孔乙己那脫不掉的長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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